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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仲裁口頭申請可以嗎?勞動仲裁解決勞動爭議的時效限制
時間:2023-12-18 11:01:12 來源: 作者:
一、勞動仲裁口頭申請可以嗎?
勞動仲裁,作為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途徑,在實踐中發(fā)揮著重要的作用。而對于是否能夠口頭申請勞動仲裁,我們首先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規(guī)定。
根據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的規(guī)定,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,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。這一規(guī)定明確了申請勞動仲裁的基本要求,即需要提交書面申請。但同時,該法也考慮到了一些特殊情況,即當申請人書寫確有困難時,可以口頭申請,由工作人員代書或記入筆錄。這便是在法律上對于口頭申請勞動仲裁的認可。
具體而言,口頭申請勞動仲裁是在申請人無法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情況下,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口頭表述自己的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口頭申請需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進行,并由工作人員代為記錄申請內容。同時,為了確保申請的正式性和有效性,申請人還需要在口頭申請后盡快提交書面申請。
此外,對于仲裁申請的內容,法律規(guī)定需要包括以下事項:勞動者的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職業(yè)、工作單位和住所;用人單位的名稱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、職務;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、理由;以及證據和證據來源、證人姓名和住所。這些信息都需要在申請書中明確表述。
總之,雖然口頭申請勞動仲裁是法律上的一種特殊處理方式,但為了確保申請的正式性和有效性,申請人仍需盡可能提交書面申請。同時,在書寫仲裁申請時,還需要注意按照法律規(guī)定完整表述相關信息。
?二、勞動仲裁解決勞動爭議的時效限制
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手段,但它的申請是有時效限制的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的規(guī)定,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,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。如果超過了這個時效期間,那么當事人就不能再申請勞動仲裁了。
這個時效期間并不是固定的,它可能會因為一些特殊情況而中斷。例如,如果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,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,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,那么仲裁時效就會中斷,從中斷時起,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。此外,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,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(guī)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,仲裁時效也會中止,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仲裁時效期間繼續(xù)計算。
在勞動關系存續(xù)期間,如果因拖欠勞動報酬發(fā)生爭議,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(guī)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。但是,如果勞動關系終止了,那么勞動者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。
在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,如果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,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。這可以使得勞動者在等待整個案件裁決的過程中,可以先拿到一部分賠償或者履行一部分義務。
總之,申請勞動仲裁是有時效限制的,而且這個時效可能會因為一些特殊情況而中斷。因此,如果勞動者想要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,那么他們應當及時行動,并在規(guī)定的時效期間內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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